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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8章
她绘声绘色地给陈美银描述今晚的所见所闻。
说那些灯光怎样璀璨耀眼。
说人家那些女孩子穿的衣服咋样咋样。
最后,她撒娇道,
“妈,我问过了,人家穿的裤子,叫踩脚裤,可好看了。”
她今天可算是开了眼界。
这种裤子居然也有人敢穿,简直啧啧啧......
陆小花叽叽喳喳跟陈美银普及时尚潮流,
“妈,这种紧身的裤脚处有个带子,把裤脚拉在脚踝上,啊呀,它把腰身大腿和屁股勾勒得,那简直了。”
简直什么,她形容不出来。
当时歌厅里不少女孩个头跟她差不多高。
但人家穿上踩脚裤,那腿显得又笔直又修长。
在窗口下偷听的简翠翠倒是知道。
这时候的踩脚裤也叫健美裤。
有些地方叫脚蹬裤、踏脚裤。
它上宽下窄,裤脚下连着一条带子或直接设计成环状,以便踩在脚下。
穿上后,产生一种拉伸感。
能够衬托腿部的修长,体现出女性的线条美。
陆小花急不可耐地拉着母亲的手摇了几下,说道。
“妈,我一定要买两条踩脚裤,穿上那种裤子,我肯定不会显得胖乎乎的。”
陈美银却笑着点了一下她的鼻子,
”
傻孩子,人家昌盛就喜欢你这微微有点丰腴的身材,家里没个胖媳妇,怎么能显出家里的生活优越?”
自己当年不是也因为有点微胖,才能把陆丰年迷得不肯回家?
“那倒是。”
陆小花红着脸点点头,道,
“妈,王大哥的眼光真好,他说,那种瘦瘦的女孩子看着就倒胃口。”
窗口下的简翠翠心里冷笑。
那是因为,女孩太瘦了,经不起他几拳。
毕竟娶媳妇的成本也不小。
有条件的情况下,娶一个能抗揍的划算。
陆小花真的跟王昌盛处对象了?
同样在窗口下偷听的陆宸,一颗心不住往下沉。
王昌盛比陆宸大了三岁。
却因为老是留级,所以俩人做了同学。
至于为什么他家住在蓬安县,却到龙舟县读书,是因为他脾气太暴躁。
他在原来的学校里,几乎把大半的同学都揍过一顿。
蓬安县城已经容不下他这尊大佛了,所以才会到留川镇中学,勉强把初中读完。
就这样的一个败类,他妹妹和母亲却把人家当宝。
陆宸正想进西厢房,简翠翠一把将他拉住。
她想再听听,这母女俩还有什么秘密。
可里面的陆小花已经打算烫一下脚,就上床休息了。
陆宸再也忍不住了。
他快步进屋,直截了当对陈美银说,
“妈,陆小花这个亲事我不同意,那个王昌盛是我同学,他在学校就爱打人,小花不能嫁给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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